问吧 | 石家庄律师王现辉工作网站 | 加入收藏 | RSS 订阅 |
石家庄律师王现辉
首页保险维权维权常识
rss 
维权常识
案情
  1998年9月5日,某人寿保险公司营销员李某到何女士家,动员何女士购买人寿保险。何女士听了李某的介绍后,替丈夫吴先生买下保险金额为80000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她和女儿吴某,并在投保单上代丈夫签了名。何女士投保当天即向营销员李某交了首期保险费,并在几天后拿到了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
(2007年09月23日) [查看全文]
随着投保人数越来越多,保险索赔的案件也随之逐年上升,但许多人对保险索赔程序并不清楚,不知如何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合同法》及其有关法规的规定,投保人在进行保险索赔时,一般应采取以下步骤:
出险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
(2007年09月23日) [查看全文]
案情: 1997年6月,孙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其女作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长寿安康保险合同”一份。根据合同约定,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交费方式为20年,每年应交保费3232元人民币,交费期自1997
(2007年09月23日) [查看全文]
5/5<<12345GO
网站搜索:
内容分类  石家庄王律师:13831180212 法律在线咨询
  维权常识 (67)
  人身保险 (17)
  财产保险 (9)
  责任保险 (17)
  索赔理赔 (21)
  案例解析 (39)
推荐律师
法律咨询
王现辉律师(律师执业证号031204117314),河北邢台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专职执业律师。
  现为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学会会员、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省妇联权益部志愿者,律师维权网首席律师,多次在石家庄电视台“小吴帮忙”、河北电视台“城市生活报道”等栏目解答法律问题,并在多家报纸发表文章。自执业以来......详细 
联系方式 >> 详情
电话:13831180212 0311-83059809
传真:0311-83059589
路线: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
金城商务楼三楼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