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参加人有: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 问吧 | 石家庄律师王现辉工作网站 | 加入收藏 | RSS 订阅 | 简 繁 默 |
![]() |
|
|
背景:
阅读内容
|
内容查询 石家庄咨询:13831180212
Processed in 0.036 second(s), 6 queries, Gzip disabl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