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是在一外商独资企业工作,公司实行双休日,我的工作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公司给我们出差费是140元/天包干制,但我们也经常在周末或者节假日去外地出差,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占用周末或节假日出差时,公司是否应该除了给我们正常的出差费以外,另外给我们算作加班呢,如果是,应该是发加班费还是不休或其他,如果公司不这么做,是否算是违法行为呢,谢谢请解答? |
答:你所提到的问题的确是目前比较存在争议的问题,目前我们只能这样理解,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双休日属于正常工作的证据,那么双休日加班就要支付给你加班费.反之,则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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