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通知
冀司通〔2006〕68号
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并加强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保证公诉人和律师出庭,确保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从今年7月1日以后,我省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都要实行开庭审理。前不久,司法部也专门就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和代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极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依法审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不仅是律师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也是体现律师职能作用、树立社会形象的重要平台,同时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
各地要教育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高度重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站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要指导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及相关业务委员会加强对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业务研讨和培训,完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规范,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工作指导,通过组织律师庭审观摩,开展案件庭审旁听,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促进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健康规范开展;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律师依法规范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组织学习,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业务,作为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组织律师广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交流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辩护代理素质;要建立健全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督导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全省广大律师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提供法律救济和帮助,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和“八项纪律”,讲政治、顾大局,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作为近期加强律师业务指导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把握当地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开展。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律师依法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权,为律师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探索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提高辩护代理工作质量的途径和方法,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
一、充分认识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极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依法审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不仅是律师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也是体现律师职能作用、树立社会形象的重要平台,同时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
各地要教育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高度重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站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要指导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及相关业务委员会加强对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业务研讨和培训,完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规范,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工作指导,通过组织律师庭审观摩,开展案件庭审旁听,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促进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健康规范开展;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律师依法规范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组织学习,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业务,作为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组织律师广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交流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辩护代理素质;要建立健全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督导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全省广大律师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提供法律救济和帮助,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和“八项纪律”,讲政治、顾大局,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作为近期加强律师业务指导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把握当地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开展。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律师依法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权,为律师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辩护代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探索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提高辩护代理工作质量的途径和方法,促进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