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借钱给黄某时,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计利息。至于后来口头达成的协议,如果黄某予以承认,或他不承认但你有证据足以证实的,依法也可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如果你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利息,必须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将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本文关键词:借款合同、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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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没约定利息,那么口头补充是否能算数
新建读者杨先生问:去年10月,黄某购买住房时向我借款2万元,写有借条,但没有约定要付利息。今年5月,我与黄某口头约定,到还款时按银行利息的4倍给付。可黄某今年10月底还款时却没有兑现利息。请问,我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他给付利息吗?
答:你借钱给黄某时,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计利息。至于后来口头达成的协议,如果黄某予以承认,或他不承认但你有证据足以证实的,依法也可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如果你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利息,必须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将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本文关键词:借款合同、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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