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刘先生来信说: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近半年了,当初公司口头承诺月工资2000元,但只发了几个月后就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停发了,目前我已有三个月的工资没有领到,我们要求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经理说已过了签订时间。由于公司和我们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以维护个人的权益?
专家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刘先生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在公司工作已经有近半年,双方实质上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于公司,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专家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刘先生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在公司工作已经有近半年,双方实质上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于公司,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