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信息时报》、《晶报》报道:广州市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克东,因涉嫌诈骗辽宁毒枭100多万被逮捕,于2007年9月10日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收100万元收律师费还是诈骗的问题,以及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根据相关信息记载:马克东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198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执业。执业二十余年,为广州市知名律师。
马克东律师的事件在全国律师界引起一片哗然,律师执业中的风险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让我想起了一直在律师界广为流传的一句话:选职业最好不要选做律师,做律师最好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最好不要接刑事案子,接刑事案子最好不要取证,如果你坚持取证,那就准备进看守所!
由于律师地位的特殊性,其执业中的风险远远高于其他职业。当律师一旦有什么问题,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愿意出来主动出击,实施抓捕,并以此为荣!
在律师所涉足的圈子里面,律师是唯一的弱势,在刑事辩护领域,律师更是孤立无助,面对强大的公权机构,律师的一举一动都被视为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职业报复和职业歧视随时随地的存在。一个小民警或者法官助理都以为难律师为乐,你越是有名气的律师,他就越是要折磨你,一直到你心服口服为止。而且只要一听说哪一个律师有什么问题,他们比过年过节还高兴,甚至于会放下手中所有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来处理律师所涉的事情,不论是子乌虚有,还是捕风捉影,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将律师们在从事刑事辩护中所面临的人身危险或者执业风险形象地称为“刀尖上的舞蹈”、“戴着镣铐跳舞”。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做得越是成功的律师越是不愿意涉足刑事辩护业务的现象。
马克东律师,就是在刀尖上跳舞的律师中的一员!对于其所涉案件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不做任何评述,就其事件本身来讲,已充分证明了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和现状。前段时间,北京的李庄律师被河北省沙河市公安局非法关押了五个小时,后来,河北警方被北京律师告上了被告席。一位署名司寇的律师(也有的地方署名为寇小驴,其真实姓名无法考证)曾以《恣肆的行为无耻的心:沙河公安报复律师何时休》中讲到:“好一句‘领导就是想折腾折腾你’,把沙河公安非法利用职权对辩护律师进行的职业报复、职业歧视的恶劣事件的本质一语揭穿。在庭审中,我再一次见识了沙河公安的无耻,沙河公安作为堂堂的兼行政和司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对于自己所做的那些违法行为,欲耍无赖了——这就是无耻。”
现在的马克东律师,却受牢狱之灾。作为刀尖上跳舞的律师之一,不慎被刀尖刺伤,个人滋味,我想只有他自己清楚。难怪福建有一个律师因涉嫌伪证罪,后又被无罪释放,之后剃度出家,成了一个看破红尘的佛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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