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需要特别指明的法律、行政法规,双方专用条款中约定。应当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2、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技术施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许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可以执行地方标准。技术规范通常以标准的形式制定、发布。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鉴于多年来我国已经颁发了有关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已经有上千种,同时还有地方制定的标准、规范。为改变含糊、不具体的写法,避免在执行标准、规范上产生纠纷,应把本合同内各工程项目执行的具体标准、规范名称和编号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