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个朋友在某省被公安局拘留了五个多月,也没有判刑、也不让家人探望。公安局說他抢劫、绑架。但五个月以来没有任何证据、线索就这样一直抓起来。法律规定拘留不是15天吗?但他们说在警方怀疑的前提下15天是可以再延长的。但是他们现在已经延长到了五个多月了还是不放人也不让家人探望。
1. 请问公安局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
2. 如果公安局这种做法不合法是不是对拘留这么长时间的人要进行适当的赔偿呢?
3. 我現在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让公安局放他出来?
4. 就算是抢劫、绑架在没有伤害別人生命健康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要判多长时间?
5. 任何情況下公安局对一个人的拘留时间最长是多少天?
6. 在拘留期间任何人都不得探望吗?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如果认定某人涉嫌犯罪,可以对该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最长可达37日。
公安机关对某人刑事拘留后,如果认为需要对该人予以逮捕,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批准对某人实行逮捕,自批准逮捕之日起,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最长可以对某人羁押7个月。
依据《刑法》,抢劫罪的刑期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符合某些情形时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无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情形,绑架罪的刑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由于你介绍的情况不够详细,现在不好判断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最终认定你的朋友无罪,依据《国家赔偿法》,公安机关应当对你的朋友实施刑事司法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如果希望你的朋友放出来,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在拘留及逮捕期间,除非律师,其他人一般不能探望被关押的人。建议你的朋友依法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程序图
疑女友分手系邻居挑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