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位长年跑运输的个体司机。今年8月,一位货主让我帮他载了一车大米运到另一城市。在运输途中,我的车被某市的县级公安局的两位民警拦下。他们称我的车超载,要罚款500元。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根本没有超载,就跟他们据理力争。结果他们就把我的车给扣了十几天,最终交了罚款后再离开。我想知道,对于公安机关这种错误的做法,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什么责任呢?
答: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同时,对于违法拘留、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公安机关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相关规定要求国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