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梁某是某大学的大一新生,年仅十六周岁。学校放寒假后梁某来到机场准备乘坐飞机回家,但就在接受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梁某身上一个用皮革制作的“心” 形护身符引起了安检人员的注意。安检人员随后拆开护身符,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枚子弹。按照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有关通告中关于搭乘民航班机的旅客不得携带水果刀、女士修眉刀、男式剃须发刀片,以及铁钳、剪刀等任何刀具、利器、金属工具的规定,安检人员当即将梁某带入民警值班室,收缴了该枚子弹,并对其进行了警告。但是据报道,某国际机场的旅客罗某在发生了与梁某同样的违法行为时,则被取消了乘坐该航班的资格。为什么对梁某的处罚较罗某轻呢?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从轻和减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轻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选择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较少的罚款数额,而减轻则是指处罚可以依法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幅度。例如法律规定对某种违法行为处以 500元到1000元的罚款,从轻处罚时公安机关可以在500元到1000元之内选择贴近下线的500元或550元等较低的数额进行处罚;如果选择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则可以处以低于500元的处罚。
本案中,因梁某的年龄为十六周岁,所以公安机关对其适审了较轻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