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点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问题向您请教,我家所在的镇供电局在未征得我家同意的情况下,将电杆拉线架在我宅基地内。现在我家要求供电局将其迁出,供电局却提出要我家负责一切人工费和材料费。本来这是很小的事情,我家原也同意出这笔费用,但由于拉线迁出后要迁入我家邻居的宅基地内,因此两家造成纠纷。我想寻求您的帮助,本身那根拉线所服务的电杆并不为我家使用,而是由与我家造成纠纷的邻居使用,且邻居有蛮横无理的行为,对我年迈的父母身心都造成严重伤害我认为供电局对此事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其一、未经我家同意擅自占用我宅基地使用权;其二、在我家提出要求迁出拉线时提出费用问题纯属对不懂法律农民的欺骗敲诈行为。不知道我的分析有没有道理,急切盼望您的答复!
答:对于你家的宅基地,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你家应当享有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该使用权不受非法侵害。
我们查询法规,没有发现有关建设电杆占用他人宅基地方面的规定,因此如果没有法定依据,供电部门架设电杆的行为应属侵权,你们有权要求供电部门出资迁移电杆。至于电杆迁往何处,属供电部门与他人之间的事情,应该与你家无关。
如果供电部门拒绝迁移电杆,你们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供电部门迁移电杆并承担迁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