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电力部门将发电功率高达220千瓦的超高压电线强行架设在我的住房上方,我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向政府和电力部门提出他们绕道或者我们搬迁的要求,可他们说:只要高压线距离房屋6米以上就符合国家规定。请问律师国家是不是真的有这个规定?
答:通过查询法规,我们没有发现这样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建议你继续向有关部门咨询或者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