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听说国家已经确定一些市实施安居工程,像我这样的住房困难户也可以申请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购房。请问,国家对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如何规定的?申请此类贷款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出台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担保贷款;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在商业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存款金额占购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得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5、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此类贷款不对购买高档豪华住房者发放。
《办法》综合考虑了城镇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承受能力,立足支持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故所作的规定对老百姓买房都很有利。一是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的期限长,其偿还期限有五年、五至十年、十年以上三个档次,最长可达20年,从而有利于减轻贷款人分期付款的负担。二是利率较为优惠。凡是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可首先申请一部分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低利率贷款,且这种贷款无论期限长短,其利率相同。使用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只在活期存款利率基础上加两个百分点;使用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在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二个百分点。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此类贷款,利率在同档次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一个档次执行,即五年期、五至十年期贷款,分别按三年期、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执行,期限为十年以上的,在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三是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的额度较大,最高额为房价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