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处厂房,几年前我的一个亲戚自己伪造了一份转让书,城建局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不做任何调查,就将房产证上我的名字改为我亲戚的。其后,我的亲戚以这份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贷款10多万元,到期拒不还款,直到法院去封我的厂,说要拍卖我才得知此事。此厂房我一直用于出租至今,后经过我向法院竭力请求,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交纳了4万元,法院才暂时不拍卖我的厂房。经过我的努力,县政府下达文件要求城建局将房产证改回我的名字,但是城建局拒绝改正错误,希望我的亲戚主动还贷款,而我的亲戚根本就不想还贷款,甚至将所有财产都放在他妻子的名下。一个律师向我要了4000元,说帮我把厂房要回来,我们向当地法院起诉城建局,但是在事实很明白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也不归还我交纳的4万元。请问,我这个官司该怎么打?厂房和4万元怎么才可以要回来?该怎么告城建局?我的亲戚是否已经构成犯罪,我是否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律师收费是否合理?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答:你亲戚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你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你可以向当地法院对城建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城建局纠正原有错误。如果当地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应该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针对该裁定,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目前没有发现律师收费有不合理支出,进一步的情况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咨询。如果公安机关能够对你的亲戚予以刑事立案并且最终法院认定你的亲戚构成诈骗罪,则问题将很好解决,则有关房产转让行为无效,法院也应该退还你交的4万元。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对你的亲戚予以刑事立案,你可以通过对城建局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要求法院认定厂房的所有权归你所有。
你亲戚将其财产放在其妻的名下并不能免除他的责任,你亲戚对外的债务一般应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予以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