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朋友您好!我是居住在重庆市主城区的居民,有两个关于户籍的问题想请教:
1、我是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单位,户口从学校迁到了单位的集体户口。后来单位福利分房,我有了房子,两证也办下了。现在我想要小孩了,就得单独立户。但派出所的户籍警告诉我,我的房产证上的门牌号与他们电脑中预设的不一致,没法单独立户!房管所却说,他们的房产管理也是电脑管理的,没法改。想请教:我是不是永远就集体户口了?我的孩子户口怎么办?而且以后如果有房屋拆迁之类,会不会还有麻烦?
2、我表姐去年底在主城区买了商品房,现在住进去了,两证也办下来了,就想把原在郊县的户口迁过来(也是为了孩子)。但重庆市有个192文件,规定2003年8月6日以后购房,想迁户口得要大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职称(当然还有其他条件,但就这一条不符合)。我们想知道,这个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相悖吗?对于非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而言,“中级职称”是怎样规定的?
急切等待您的答复,谢谢!!
答:1、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藉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而你现在已经购买了房子,理所当然可以将户口从集体户口中迁出单独立户。
由于门牌号在你买房时就已经固定下来了,而且是唯一的。你可以查看派出所与房管部门的登记情况,肯定有一个是错误的了,那么你可以向登记错误的部门申请更改。如果对方拒绝更改,你可以向其上级单位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关于你表姐的情况,从全国各大城市来看,各地规定的准入条件一般都不统一,国家对此也没有统一的要求。鉴于当地规定,想迁户口得要大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职称。因此你表姐目前还不能将郊县的户口迁入城区。
所谓中级职称,是指经过职称评审,被确定其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而职称评审,亦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职称评委分为高评委、中评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