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作者:王现辉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规定,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的行为是违法的。至于劳动者因辞退、辞职等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用人单位移交档案不及时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如劳动者无法找到新的工作或社会保险关系无法接续等,劳动者可以追索“生活费”或“社会福利”为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上述案件后,有的裁决限期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转档手续,并负责该劳动者自应办转档手续之日至办完转档手续期间的生活费,有的裁决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其档案被扣留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本文系石家庄律师王现辉原创文章,未经书面同意,禁止转载。

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