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权益,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6年启动了“平安计划”,要求各地三年内实现全部煤矿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因受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建设滞后、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以及部门利益纠葛等因素制约,宁夏农民工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推广遭遇困境,相关人士呼吁,在农民工参保问题上应统筹兼顾、各部门协调一致,尽快解决这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截至2007年末,宁夏应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高风险企业为1168户,应参保人数为近20万人,其中农民工7万多人;已参保484户,企业参保率41%,已参保人数约为12万人,已参保农民工人数1.5万人,参保率分别仅为60%和21%。
据了解,尽管宁夏各级劳动部门加大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力度,但由于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建设滞后、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工伤保险还远远不能构筑起每个农民工都能享受的安全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工作应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承担,但目前无论是自治区还是市都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整齐等问题,导致工作跟不上。
目前,建设工程的层层转包、分包,也是导致工伤保险很难落实到位的症结之一。由于建筑领域的农民工流动性强,一些包工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倒霉的事件不会正好落在自己头上,所以不愿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来分担风险,即便出了事,通常也都是以私了的方式解决。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产生冲突。宁夏建筑管理总站站长潘利民认为,建设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已经要求施工企业强制购买了商业人身意外险,如果再要求购买工伤保险,必然加重企业负担,不仅企业抵制,而且建筑主管部门也很为难。而事实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一次性补偿外,还有后续的补偿,因此保障功能要远远强于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据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部门反映,一些企业给农民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每年交100元,保额最高只有2万元,一旦出现伤亡,后续的保障能力比较薄弱。来宁夏从事建筑业配套建设的北京长信泰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说,企业倾向于为他们购买商业人身意外险,而对工伤保险不热衷,原因就是很多农民工不稳定,保险管理起来比较困难。
目前,一些高风险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时存在瞒报职工人数和职工工资总额现象,有的高风险企业仅仅为部分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特别是没有为农民工以及季节用工和短期用工人员办理,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不仅能有效地分解用工单位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安全权益,因此成为最成熟的险种。有关部门、企业都呼吁,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一涉及农民工的重大问题。

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
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不
河北:失业人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