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申报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按本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6%用于建立统筹基金,2%划入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按本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缴费工资)的2%按月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退休、退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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