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时间不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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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初步统计如下:
陕西省统计局2008年3月11日公布《2007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27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
4、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239元。
附:陕西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755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81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03元/年
二、2008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989元/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元/人
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
附:200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京统函[2007]43号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
5、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三、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初步统计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5505.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11055.13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5467.08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4053.47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附:福建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3753元/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9807元/年;
三、丧葬费9659元/年。
位:元
|
赔偿项目 |
赔偿金额(元) |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3623 | |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10222 | |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7255 | |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8845 | |
|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
1-59岁 |
472460 |
|
60-74岁 |
23623×年 | |
|
75周岁以上 |
118115 | |
|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
1-59岁 |
204440 |
|
60-74岁 |
10222×年 | |
|
75周岁以上 |
51110 | |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城镇居民 |
17255×年 |
|
农村居民 |
88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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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
对应死亡赔偿金×(11-级别) |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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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
(20-40)×天 |
附:上海市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2066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 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9213 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 8006元;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29569元
五、200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2008年2月公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如下数据:
1、山东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11元
2、青岛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85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37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477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736元
附:山东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2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
四、2006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144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9.3元;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3.9%。全年城镇居民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33.8平方米。城镇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123.9元,城镇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04.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4.0元,增长10.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5.1%。农村居民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27.2平方米。农村最高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2282.9元,农村最低20%收入组人均纯收入2208.3元。
附:广东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从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比对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普遍有所提高。如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6年标准为21188元,2007年标准为23986元,增长2798元。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6年每年为14770元,2007年标准为16015元,增长1245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将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为此,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章驾驶,切莫违反交通法规。
附表: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元/年) | ||
|
一 |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32009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19339 | ||
|
汕头 |
11964 | |||
|
一般地区 |
16015 | |||
|
二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5079.78 | ||
|
三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23986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16237 | ||
|
汕头 |
9749 | |||
|
一般地区 |
12432 | |||
|
四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
3885.97 | ||
|
五 |
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49013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42187 | ||
|
汕头 |
19979 | |||
|
一般地区 |
28025 | |||
|
六 |
住宿费 |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
130 | |
|
一般地区(元/每人每天) |
90 | |||
|
七 |
伙食补助费 |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元/每人每天) |
50 | |
|
一般地区(元/每人每天) |
30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7.05元/年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26.7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1.6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676.41元/年;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0元/年。
以上数据适用于办理2008年1月1日以后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
附:2007年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67.97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038.02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70.5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91.57元
二0O八年三月一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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