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5505.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11055.13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5467.08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4053.47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附:福建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死亡、残疾赔偿金)为13753元/年;
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为9807元/年;
三、丧葬费9659元/年。

2007年河北国民经济和
广东高院:不符国情
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