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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车辆过户无效依法不属于民事诉讼的案范围 应提起行政诉讼
评析:本案当事人蒋某的主张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即民事侵权法律关系和行政确认法律关系。车辆变更过户并非简单的发生在原、被告之间的单纯民事行为,该行为结果的发生,需有当事人的申请,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说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照当事人申请,对车辆变更过户进行审查登记并依法确认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否认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应当通过行政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只有通过行政诉讼否定涉案车辆变更过户行为的合法性,原告蒋某才能提起民事侵权之诉救济其主张的民事权益侵害。在车辆变更过户行为未被确认违法之前,原告蒋某先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车辆过户无效,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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