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事请教,我家有四口人,包括父母、妹妹和我。父母年龄已高,都已经退休在家,我妹妹还在上中学,现在十五岁了。我在一家纺织厂上班。去年我已经结婚,去了丈夫家住,跟家里往来也很少了。
如今父母说让我出错供养妹妹上学,我不同意。因为,父母虽然已经退休在家,但他们还有一定的积蓄,而我虽然上班,但工资不高,免强维持家用。我想知道,我已经结婚出嫁,还有义务扶养妹妹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也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6)规定,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兄姐对弟妹存在扶养义务的条件:1、有负担能力;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3、弟妹未成年。弟妹对兄姐存在扶养义务的条件:1、由兄姐抚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2、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无赡养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孤独无依。综上,你父母虽退休,但有生活积蓄,也就是说还有能力抚养你妹妹,而你虽工作但负担能力有限。因此,你妹妹的抚养义务主要还是由你父母来承担,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承担一定的义务或不承担。
责任编辑:王现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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