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4 号
申请人: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王现辉律师
联系方法:83059809 13831180212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霍某A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霍某A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案,经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贵局于2008年6月19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犯罪嫌疑人霍某A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犯罪嫌疑人霍某A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根据犯罪嫌疑人姐姐霍某B的要求,我们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霍某B(或保证金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
申请人: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2008年8月1日
责任编辑:王现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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