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店去车站,旅店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的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是侵权吗?
本案中,服务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和社会功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
自主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2)必须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3)必须不得超过必要限度;(4)必须为法律和社会功德所认可;(5)必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自助行为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抗辩事由。所以,本案中服务员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