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方案争取年内出台
胡晓义强调,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因为其他保险都采用立即支付的形式,转移的量不多,而养老保险实行终身累计的方式,所以会出现工作地点变化后,其养老保险的权益能否得到继续承认的问题。
“解决该问题将制订两个办法”,胡晓义说,分别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两个办法已拟定出来,正广泛征求意见”。
胡晓义坦言,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难度较大,其难点在于农民工的归宿不确定,“有些要回到农村,有些要回城市和小城镇”。
此前,曾设想农民工按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胡晓义称“该设想本意好,希望所有人能够公平享受养老保险”,但“实践中难以执行”。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而且多数从事相对低端的工作,收入总体偏低,进入较高交费门槛比较困难。
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总体考虑是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集中体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上。个人账户可以随本人流动而流转。“就是把他所有的权益都累积起来,然后计算支付。将来如果他回到农村,就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里计算支付,如果留在城市,就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办法折算支付。”
胡晓义说,把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分开制定的思路并非理想化的设计,而是一种适应现状的办法。这种思路“可能有些人赞成,有些人不赞成”。“不赞成的最大的理由可能是说把农民工的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分开了,好像是两种制度,但是我们反复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结果和结论是,还是要采用适用性的办法,而不是完全理想化的设计。”
城镇须以省级统筹为前提
胡晓义还强调,实现全国转移,省级统筹是一个前提。因为“如果每个县都要有一个方案来操控,将会非常复杂”。省级范围内的转移由省里处理,跨省的转移才由国家制定合适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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