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即使劳动合同有约定,该约定也无效。
王律师提示HR:为了避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后离职,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应对措施:1、尽量不在试用期内支付各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2、如亟须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劳动才仍处于试用期的,可协商缩短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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