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历经两次仲裁三次诉讼 律师法律援助讨回公道
残疾保安艰难讨回工伤赔偿
为了讨要一份工伤赔偿,残疾保安温振其和他的妻子,3年间历经两次劳动仲裁、一次工伤鉴定、一次行政复议、三次诉讼,在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时福茂律师的义务帮助下,打赢了这场工伤赔偿官司,并最终拿到了13万元的赔偿款。
此时,47岁的温振其,沧桑的脸上已无太多的喜悦,对他来说,不仅是这场官司的艰难过程不堪回首,而且,左手已是终生残废,以后很难再找到工作。拿到赔偿款,他和妻子离开了那间租住3年的9平方米小屋,同时也含泪告别了充满辛酸回忆的京城……
时律师告诉记者,温振其还算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有许许多多的农民工在个人维权过程中,或者被复杂的法律程序、旷日持久的官司拖垮,或者官司虽然打赢了,却因雇主拒不执行而无法讨回分文的赔偿金。
值班保安被打致残
3年前,温振其还是一位年富力强的保安队长。他是河北省南和县人,曾在北京当过6年武警,36岁那年因家境贫困,带着全家人的期望重返北京当保安,把微薄的薪水寄回老家,让家里宽裕一些,孩子能上得起学。
2005年,被保安公司派驻到海淀区某啤酒屋的温振其,接到公司的调回通知。他因老实本分受到啤酒屋老板的挽留,便决定留在这里当保安队长。但他没有想到,这个挽留他的啤酒屋,日后竟会成为他难以回首的伤心地。
当年3月21日凌晨,温振其在单位保安室值班的时候,外号叫“小白”的同事醉酒后闯入值班室将温振其砍伤。受伤的温振其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左尺神经和左手肌腱完全断裂,左尺动脉完全断裂、左正中神经完全断裂……”这意味着他的左手将终生残疾,再也当不成保安了。
温振其住院十几天后,因啤酒屋老板仅拿出1.4万元医疗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只好提前出院。
“抓住凶手,才能赔钱治病。”温振其的妻子从老家赶到北京,每天都去派出所问情况,一个多月里走坏了3双布鞋,可一点音讯都没有,夫妻俩陷入了困境。
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温振其得知,上班时间受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他和妻子找到劳动部门,要求进行工伤鉴定,却被迎头泼了一盆凉水。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为由,不能确定温振其和啤酒屋之间的劳动关系。
温振其不服,想到法院告状,却支付不起律师费。2005年10月18日,温振其来到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求助,时福茂律师帮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的手续,并义务承接了此案。
工伤认定后单位被注销
在受理案件的当天,时福茂律师在法律援助站召开了“疑难案件研讨会”,经大家讨论分析一致认为,此案缺乏直接证据,派出所的立案回执单、温振其的住院病历、保安公司的证言均不能直接证明温振其与啤酒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次日,时律师到公安机关查阅办案民警的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明材料,但公安机关不予提供任何材料。他又到医院取证,发现病历资料上有啤酒屋工作人员的签字。
2005年10月20日,时律师出庭参加庭审,向法庭提交了温振其在第二炮兵医院的住院病历。但啤酒屋的代理人不予认可。时律师当庭申请法院到公安机关调取办案民警的调查笔录,获得了法院的同意。
庭后,法院调取了海淀公安分局东北旺派出所对啤酒屋的经营人刘某、投资人彭某所做的询问笔录,二人在接受询问时均称,啤酒屋的保安温振其被另外一个员工“小白”砍伤。
2005年12月29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东北旺派出所对啤酒屋的法定代表人彭某、经营人刘某所做的询问笔录,明确表示温振其系啤酒屋的保安员,温振其受伤后,刘某又负担了温振其的医疗费用,上述事实可以认定温振其与啤酒屋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一审判决生效后,温振其立即向海淀区劳动局提交了生效判决并申请确认工伤。
2006年4月25日,海淀区劳动局出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温振其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属于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鉴定,温振其已达到伤残四级的标准。
温振其随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啤酒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啤酒屋的老板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已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了啤酒屋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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