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省会的赵先生说,最近他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正在施工中,当时出于多方面考虑他买的是三楼,一楼跟二楼均为门面房。而最近他无意发现楼下的广告墙高出了三楼窗户一段距离,影响了通风和采光,于是他找到开发商解决这一问题,但对方说是按设计图纸进行的,现在无法更改,赵先生想问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石家庄律师王现辉答:我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都规定了相邻权,不动产相邻权,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各方,在行使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时,相互之间有要求对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互团结,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赵先生的房子通风和采光受到广告墙的影响,其相邻通风权、采光权已受到侵害,因此赵先生可以依法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他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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