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案情:
某日下午18时许,赵某携女友吴某和朋友刘某一同入住圆梦旅社。晚21时左右,赵某与女友吴某使用房间内燃气热水器洗澡,洗完澡后两人略感头晕,未加注意便同床入睡,刘某睡于同室另一床。次日凌晨,赵某醒后发现自己和邻床的刘某枕边均有呕吐物,女友吴某嘴发乌,鼻孔流血。赵某和刘某遂喊醒圆梦旅社负责人周某,三人一同将吴某送往医院抢救,后吴某不治身亡。经刑事技术鉴定,吴某系一氧化碳中毒导致内窒息死亡。现场勘察证实,吴某入住的旅社客房内的燃气热水器安装不符合规范,热水器直接安放于住宿房间内,且未安装排放废气的管道。
二、法院裁判:
本案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原审法院经再审认为,本案系多人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而提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圆梦旅社在客房内不合规范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行为与赵某、吴某打开燃气热水器洗澡的行为“直接结合”,导致了吴某的死亡。判令对吴某的侵权赔偿责任由圆梦旅社承担50%、赵某承担30%、吴某承担20%。
三、笔者观点:
因本案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规定,本文仅就最高人民法院于
笔者认为,法院将本案中的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行为认定为“直接结合”值得商榷,宜认定为“间接结合”为好。理由如下:
《解释》第3条第一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两种认定将导致不同的后果,侵权人承担不同的责任方式,前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后者则是按份责任。
本案审理的关键是圆梦旅社安装燃气热水器的行为和赵某、吴某打开热水器洗澡的行为是《解释》第3条规定的“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还是属于“间接结合”的侵权。《解释》的起草者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其著作《人身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一书中对“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的具体含义给予诠释,该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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