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某某,女,汉族,1958年1月4日出生,住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小区25号楼2单元403室。
申请事项
申请马**法官在魏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回避。
事实与理由
魏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贵院马某某法官主审。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马某某有明显偏袒对方的倾向,申请人认为该法官已不能公证审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申请马某某法官回避,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予。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某某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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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刘某某,女,汉族,1958年1月4日出生,住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小区25号楼2单元403室。 申请事项 申请马**法官在魏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回避。 事实与理由 魏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由贵院马某某法官主审。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马某某有明显偏袒对方的倾向,申请人认为该法官已不能公证审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申请马某某法官回避,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予。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某某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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