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山东省宁津县一家家电商场新年搞促销,一款原价为6600元的15英寸液晶电脑,竟然标出4050元的低价。消费者金先生觉得非常合算,当即买下一台。事后,营业员发现因自己粗心大意,更换标签时误将4850元写成了4050元。家电商场找到金先生要求补足差价。金先生认为商品错买自己没有过失,补足差价后不合算,要求将电脑退还。商场答应了他的请求,但要其承担折旧费。金先生不肯,将家电商场诉至法院。 结果: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金先生退回电脑并放弃经济损失索赔,商场放弃收取折旧费。 点评:由于营业员工作失误标错了价,若按标价履行,将使家电商场损失800元,其出售电脑的行为显然属于重大误解。但因为误解是商场的过错造成的,所以家电商场无权收取折旧费,反而应赔偿金先生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承担送还电脑的运输费用等。 |

消费者权益保护走进群
隆化法院成立“保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