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上海“上岛”咖啡在全国已开800多家门店,加上衍生出来的子品牌,上岛体系在中国内地拥有超过3000家店面,无形资产5个亿以上。
1986年,陈文敏在台湾获准注册“上岛(及图)”商标。1997年,天津广泰公司被核准注册“上岛(及图)”商标。1999年,广泰公司将商标转让给陈文敏的海南上岛公司。2002年,该商标又被海南上岛公司转让给上海上岛公司。
2003年,陈文敏许可杭州上岛公司独家使用“上岛图案”美术作品,上海上岛和杭州上岛因此发生纠纷。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裁定撤销上海上岛的“上岛(及图)”商标。上海上岛不服,将商评委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北京一中院判定撤销商评委的裁定。2005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目光直接投向了“上岛及图”商标注册伊始,广泰公司事先是否征得了著作权所有人陈文敏的许可?高院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广泰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没有征得陈文敏许可,侵犯了陈文敏的著作权,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北京市高院撤销北京一中院判决,维持商评委裁定书。此判决意味着800余家上海上岛加盟店面临被“摘牌”危险。
关注理由
此案例已被收入美国哈佛大学商战教材。在“上岛”品牌运作过程中,有一个隐患被忽略了,那就是陈文敏当初作出口头承诺时,没有让他以书面的形式加以明确,上海上岛为此付出的学费是昂贵的,对人的教育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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