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防低价陷阱。一些不规范的旅行社以 二、签订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尽量使用示范文本,明确旅行社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 三、谨防冲动购物。消费者在旅游区常遇到推销各种旅游纪念品的情况,有时甚至是所谓的“贵重”纪念品。对此,消费者应当谨慎购买,理性消费。购买后要索取发票,妥善保存,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四、理性处理消费纠纷。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与旅行社导游等发生消费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采取书面记录、录音录像等方法保存证据,旅游结束后及时向消协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切不可采取擅自离团、罢游等不理性做法,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田丽 来源: 法治新报 | ||||


“十一”黃金周:旅遊
市消委会提醒—— 春
旅游虽然惹气 维权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