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案情简介: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法庭经审理查明,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江西奥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周雪华(另案处理)、江西金阳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东(另案处理)等18人及江西省商业储运公司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其中人民币280万余元,美元8万元,港币94万元以及价值97万余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胡长清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有关行贿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法庭审理还查明,胡长清为自己职务提升及工作调动拉关系,从1997年初至1999年6月,先后5 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8万元。此外,胡长清还对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的价值人民币16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认为,被告人胡长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高级领导干部,大肆收受、索取巨额贿赂,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法庭还认为,胡长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对其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分别构成了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央纪委指出,胡长清违法违纪性质之严重,情节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坏,在我们党内是少见的。把胡长清这样一个腐败分子揭露出来,清除出党的队伍,充分表明,在我们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显示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决心。
中央纪委强调,胡长清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成为一个腐败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政治上蜕化变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私欲极度膨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胡长清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警钟长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党同心同德,在思想上、政治上坚决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要立党为公,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兢兢业业地为国家作贡献;要讲正气,不断培养和弘扬高尚的人格品质,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严以律己,永葆革命气节。
中央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坚持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问题抓紧抓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和检查,加强监督,从严约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干部,严格按照规定任用干部。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
胡长清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胡长清一案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3月1日裁定驳回胡长清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胡长清身为江西省副省长,并先后担任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本应模范遵纪守法,但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权钱交易,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2000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胡长清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胡长清死刑的命令。2000年3月8日,胡长清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新闻背景:查处成克杰案件备忘录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新闻背景)查处成克杰案件备忘录
一九九九年八月以来,中央纪委和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了成克杰违纪违法案件。
二000年三月四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涉嫌违法违纪未出席大会。
四月二十日,中央纪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成克杰党籍。
四月二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罢免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四月二十五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决定撤销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
四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央纪委移送的成克杰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决定将其逮捕。
六月二十六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对成克杰受贿案的起诉。
七月十三日、十四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成克杰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
七月三十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八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
九月七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九月十四日,成克杰被执行死刑。(完)
成克杰严重受贿犯罪案件警示录
新华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题: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的毁灭——成克杰严重受贿犯罪案件警示录
作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他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然而,他却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伙同情妇疯狂攫取钱财,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达四千余万元。
九月十四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被执行死刑。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级干部中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因受贿犯罪被处以极刑。
“党内绝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是查处成克杰案件对全党的又一次昭告。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成克杰被绳之以法对全社会的又一次昭示。
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严惩腐败,党中央的决心、人民群众的心愿,为成克杰案的查处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九九九年一月,中央纪委在广西查办案件时,一涉案对象揭发: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期间,曾两次指令他压价从贵港糖厂要七千吨糖给一名叫李平的港商进行倒卖,以赚取高额差价。
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两起“倒糖”事件背后可能隐藏着重大问题。在中央纪委领导人的明确指示下,调查人员经过努力工作,不仅查清了李平通过成克杰指令压价倒卖白糖的问题,而且初步了解到:几年来,成克杰伙同李平通过帮他人要项目、批贷款,发了横财。调查还发现,成克杰伙同李平敛财的主要勾结对象是广西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听取成克杰案初查情况汇报并明确指示:要把成克杰的问题一一查清。
调查人员的行动引起了心里发虚的成克杰的察觉和猜疑。他多次要求李平离开广西到外面躲躲;在北京开会时打电话要求李平“赶快跑,越远越好”。
根据掌握的证据,办案人员经周密部署,首先采取果断措施将李平迅速缉拿归案,并将伺机外逃的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控制在南宁。
关键涉案人归案,初战告捷。随着李平、周坤的交代,成克杰的腐败面目开始全面暴露。
经过艰苦努力,办案人员终于将成克杰违纪违法的时间跨度近十年、情节涉及百余人的全部证据获取,并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全面真实反映成克杰权钱交易过程的“证据链”。
中央对成克杰的问题高度重视。根据调查结果,一九九九年八月,中共中央正式决定,由中央纪委对成克杰涉嫌受贿等问题进行审查。在铁的事实面前,成克杰交代了自己伙同李平受贿数千万元的严重问题。
鉴于成克杰违法违纪情节特别严重、政治影响极坏,今年一月十一日,中央纪委向中央建议:给予成克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将成克杰一案移送司法机关。
四月二十日,中央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中央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成克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罢免成克杰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鉴于成克杰涉嫌触犯刑律,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月二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罢免成克杰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月二十五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经过表决,一致同意撤销成克杰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成克杰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决定将其逮捕。
六月二十六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成克杰以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七月十三、十四日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两天时间里,法庭就成克杰利用职权,伙同李平或单独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质证。法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成克杰及其委托的律师也充分行使了辩护的权利。
七月三十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成克杰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合议庭讯问了成克杰,听取了他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全面审查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及适用法律。
八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九月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
对成克杰案件的查处,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
司法机关审理成克杰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审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以及成克杰本人的陈述,再次展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进程。
信念丧失、私欲膨胀、为所欲为,使成克杰一步一步跌入犯罪的深渊
考察成克杰的历史,他有过努力向上、勤恳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然而,随着职位的不断提升,他的思想逐渐发生蜕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发生倾斜。特别是与有夫之妇李平发生两性关系后,更是沿着生活上放纵奢糜、工作上无所用心、作风上独断专行、经济上贪婪无度的轨迹,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出生于一九五四年一月的李平,一九八一年底定居香港,一九八八年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并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
一九九二年八月,成克杰与李平发生两性关系。一九九三年底,两人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商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疯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
让我们看看成克杰、李平和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的第一笔肮脏交易。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为了“名正言顺”地赚钱,成克杰利用职权,将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由原隶属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为直接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
一九九四年初的一天,李平与周坤在闲聊中谈起西园饭店门口的一块地。周坤说,谁能拿到这块地就能赚大钱,但这块地除成克杰谁也拿不过去。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此时,正是成、李二人商定先赚钱后结婚不久。听说这块地非成克杰批不可,李平留了个心眼。
在后来的供述中,李平说:“回去后我和成克杰讲,周坤说拿到西园的土地可以赚大钱。成克杰说拿这块地绝对没有问题,并让我找周坤具体谈谈。第二天我又去周坤办公室,对周坤说,我和成克杰很熟,如果我帮忙通过成克杰拿到西园的土地,能给我们多少好处费?周坤说,如果拿到这块地可以给我一千万好处费,也可能说的是八百万,我记不清了。回去后我就把周坤答应拿到土地后可以给一千万或八百万好处费的事告诉了成克杰,是在他家告诉的。成克杰听了后同意把这块地给周坤的公司做了。”
此后,周坤开始做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周坤又找到李平说:西园的地价太高,如果通过成克杰把地价压到每亩七十万以下,还可以增加好处费。
私欲膨胀使成克杰丧失了理智。当李平把周坤的要求转告成克杰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随后,成克杰指示南宁市政府将该工程八十五亩用地的出让价格,从评估价每亩九十六万余元压到五十五万元。
由此,周坤给成克杰、李平的“好处费”增加到一千六百万元。
在成克杰的“关照”下,西园停车城(即江南停车购物城)工程顺利开工。当李平向周坤索要事先约定的“好处费”时,周坤又提出了“条件”:目前资金紧张,暂时付不了。你找成克杰帮助搞点贷款,有了资金就可以付“好处费”,而且贷款也不白贷,根据贷款数量可以再付“好处费”。
李平又把周坤的要求转告成克杰。为此,成克杰多次打电话给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行长曾国坚,要求给银兴公司贷款。迫于成克杰的压力,自治区建行给银兴公司贷款七千万元人民币。由此,成克杰和李平的“好处费”又由原来约定的一千六百万元增加到二千万元。
通过批项目、压地价和解决贷款,二千多万元的巨额资金轻而易举落入了成克杰和李平的囊中。至于国家的损失,就不是堂堂自治区主席关心的事了。
紧接着的第二笔交易和西园停车城如出一辙。一九九六年上半年至一九九七年底,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帮助银兴公司承接广西民族宫工程及解决建设资金,成、李获得银兴公司支付的贿赂款人民币九百万元、港币八百零四万元。
此后,成克杰一发不可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七年底,成克杰和李平在接受银兴公司请托过程中,还先后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周坤送给的人民币、港币、美金以及黄金钻戒、金砖、黄金工艺品、手表等贵重物品,合计人民币五十五万余元。
一九九四年七月至十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及下属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联系贷款共计人民币一千六百万元,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一九九七年七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权为铁道部隧道工程局谋取承建岩滩水电站库区排涝拉平隧洞工程,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
一九九四年初至一九九七年四月,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帮助合浦县原副县长甘维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级或调动,成克杰单独或与李平接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二十八点八万元、美元三千元。
采取这种“二人转”的方式,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多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四千一百零九万余元。这些赃款,或由李平出面收下后告诉成克杰,或由成克杰收下后转交李平,最后全部受贿所得除由李平支付给帮助其转款、提款的香港商人张静海人民币一千一百五十万元外,李平都按照与成克杰的约定,存入境外银行,以备婚后使用。
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赚钱?李平交代:“我实际上没有什么能力,赚钱实际上靠的是成克杰,因为他是自治区主席,有很大的权力,他有能力解决各种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成克杰,我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但像成克杰这么大的官他是不可能出面去找项目收取好处费的,所以成克杰让我出面去找项目,去找赚钱的机会,然后我把赚钱的信息告诉成克杰,再由他解决实际问题,由我出面收钱,这样就能得到好处费,事后也将收钱的情况告诉成克杰……所以我和成克杰是在一起赚钱,共同为今后结婚、生活做准备,打下物质基础……我们聊天时说过,以后我们结了婚可以用这些钱出国去世界各地旅游。”
成克杰也交代:“通过我办事,李平在西园停车城工程、民族宫工程、拉平隧洞工程、桂信公司贷款等事情中收取了好处费。”“事先李平和我说,要我帮着办这些事,办成事有好处费。”“我的作用就是帮助解决贷款、解决工程等事情,李平出面收钱。”“大约九八年,李平曾在她的西园住房里和我谈到结婚时说过,我们一共有四千万了。”
大量违法犯罪所得到的金钱,早已使成克杰利令智昏,党的宗旨、党员的标准和责任早被他抛到了脑后。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如此贪婪地收受巨额贿赂,不能不令人惊诧和深思。人们不禁要问:成克杰为什么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看看成克杰几十年的经历,可谓一帆风顺: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一九五二年九月至一九五七年九月在北方交通大学学习,一九五七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七月先后任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技术员、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分局长,一九八四年二月入党,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一九八六年八月任柳州铁路局副局长、局长,一九八六年八月起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代主席、主席、党组书记,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
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成克杰本应加倍努力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然而,成克杰放弃了主观世界的改造,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他曾对一位干部说:要弄点钱,有了钱没有权也一样风光。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随着职务的提升,他个人私欲逐渐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成克杰主持自治区政府工作多年,担任党组书记却没开过几次党组会议,他眼里没有党组织,根本不把民主集中制当回事。为了个人的“好处费”,出让土地不是按有关规定,而是他个人拍板决定;工程承包发包不是公开招标,而是他个人说了算;市场交易不是公平竞争,而是他打招呼压价。甚至事关广西发展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他也可以一个人说了算。权力的滥用加上缺乏严格的纪律约束,使成克杰权钱交易的勾当不断得逞。
作为一名高级干部,成克杰对党纪国法不能说一窍不通。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纪国法的观念在他头脑中淡薄了,取而代之的却是权力、金钱、美女。他严重违反党的干部路线,钱迷心窍,卖官鬻爵。他沉迷女色,贪图享乐,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利益为个人谋取私利,完全把党纪国法抛在了脑后。即使在案发后,成克杰也没有意识到他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他在一份“检查”中说:看到李平“长年于香港与内地间来回奔波做生意谋生,总想帮帮她。同时也想为今后的共同生活打点物质基础。加上自己过去也曾错误认为给熟人朋友介绍做工程,要块地,要些糖开发或做生产,按有关规定去办点事,好像也不觉得违反原则”。
领导班子内部组织生活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认真落实,对成克杰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也使其腐化堕落有了可乘之机。这个教训更是惨痛而深刻!
成克杰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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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成克杰,男,1933年11月13日出生,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大学文化,原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共广 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新城所七星路片区党委大院七星路128号。2000年4月25日被 逮捕。现在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成克杰犯受贿罪一案,于2000年7月31日以 (2000)一中刑初字第148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成克杰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成克杰不 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22日以(2000)高刑终字第43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全面审查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后果和危害 程度,有无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是否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二审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合议庭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第1128次会议 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查明:被告人成克杰与其情妇李平(香港居民,另案处理)于1993年底商议各自离婚后结婚,并商定先赚钱后结婚,利用成克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以备婚后使用。1994年初至1997年底,成克杰从李平处得知,如帮助广西银 兴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银兴公司)承建南宁市江南停车购物城工程和广西民族宫工程及解决建设资金等,可获得“好处费”,便接受银兴公司负责人周坤的请 托,利用职权,将银兴公司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将南宁市江南停车购物城工程交由银兴公司承建,并要求自治区计委尽快为该工程立项;指示南宁市政府向银兴公司低价出让该工程85亩用地;将广西民族宫工程交由银兴公司与自治区民委共同开发建设,并将该项目法人由原定的自治区民委改为银兴公司;多次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向银兴公司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1亿元;指令自治区房改办公室将房改基金人民币2500万元违规借给银兴公司;两 次批示自治区财政厅将财政周转金人民币5000万元借给银兴公司;为银兴公司向国家计委申请到项目补助款人民币1300万元。为此,李平经手收受银兴公司 贿赂的人民币29211597元、港币804万元,将其中人民币1150万元付给为其转取贿赂款的港商张静海,并将收受贿赂款的情况告诉成克杰。在此期间,成克杰还伙同李平收受周坤贿赂的人民币、港币、美元、黄金钻戒、金砖、工艺品黄金狮子、劳力士手表等款物,合计人民币559428元,其中成克杰经手收受的款物合计人民币45.5万余元,均交由李平保管。
1994年7月至10月,成克杰从李平处得知,如帮助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下属的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联系到贷款,可获得“好处费”,便接受上述两家公司 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分别向上述两家公司发放贷款计人民币1600万元。贷款均由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 使用。为此,李平经手2次收受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贿赂的人民币共计60万元,并将收受贿赂款的情况告诉成克杰。
1997年7月,成 克杰从李平处得知,铁道部隧道工程局通过广西桂隆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新民联系承建岩滩水电站库区排涝拉平隧洞工程,如帮助铁道部隧道工程局承建到该工 程,可获得“好处费”,便接受请托,利用职权,指令自治区移民办将该工程交由铁道部隧道工程局承建;在得知该工程已通过招标确定承建单位后,又直接干预招 标工作,违规改变招标结论,使本应承建标的较低的上游段工程的铁道部隧道工程局,承建到了标的较高的下游段工程。为此,李平经手收受铁道部隧道工程局通过 刘新民贿赂的人民币180万元,并将收受贿赂款的情况告诉成克杰。
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通过李平接受甘维仁的请托, 利用职权,使甘维仁由广西合浦县副县长先后晋升为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区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为此,李平经手4次收受甘维仁贿赂的人民币27万元,并将 收受贿赂款的情况告诉成克杰。此外,1996年初至1997年2月,成克杰还接受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和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的请 托,利用职权,向有关部门推荐周贻胜担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长,使李一洪晋升为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为此,成克杰收受周贻胜贿赂的美元3000元、李 一洪贿赂的人民币1.8万元,收受的3000美元交给李平保管。
综上,成克杰单独或伙同李平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0373 元,案发后,已全部追缴。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上述事实,有一审开庭时宣读、出示、质证并查证属实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被告 人成克杰亦曾供述。以上证据已在一审判决书中分项列述,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成克杰在担任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李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受贿罪。成克杰与李平共谋为各自离婚后结婚聚敛钱财,由李平出面与请托人联系请托事项并收取贿赂款, 由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承接工程、解决资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成克杰主观上具有与李平共同收受贿赂的故意,客观上具有利用职务便 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李平共同收受贿赂的行为,因此,成克杰的行为具备了共同受贿犯罪的主客观要件。成克杰、李平共同受贿的款物由李平保管,其中大部分 款物由李平经手收受,这是二人共同受贿犯罪的分工,这些款物未由成克杰经手收受和保管,并不影响对成克杰受贿犯罪的认定。成克杰作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声誉,严重破坏了 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虽然成克杰曾表示愿意将受贿赃款退回,但本案的赃款是在李平的配合下 被追缴的,成克杰的退赃表示,对本案赃款的追缴未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且赃款的追缴,并不能挽回成克杰的受贿行为对国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和由此产生的极 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克杰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一、二审审判程序合 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项的 规定,裁定如下:核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刑终字第434号维持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的刑事裁定。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友灿案
李友灿,男,汉族,河南省淮阳县人,大专文化。1997年任河北
省机电设备招标局局长;2000年4月任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兼省机电办主任。2004年4月被依法逮捕。
李友灿在担任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
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掌管汽车进口配额审批分配的职权,非法索取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
2004年9月10日,衡水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1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李友灿的上诉,
维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友灿死刑的一审判决。按照法律规定,此裁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4年4月19日上午,北京时间11时40分。
一架从俄罗斯远东地区飞来的客机徐徐降落在哈尔滨国际机场。
此时初春的北国,阳光普照、晴空万里。
一个容颜憔悴的中年男子,在刑警们的押解下,垂头丧气地走下
舷梯。
飞机落地,意味着他惊魂未定的国外逃亡生活的结束,即将面对
的是法律的严惩。此时,距他2003年8月19日仓皇离境,恰好整整8个月。
这名男子,就是突然失踪、时任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省机电
办主任的李友灿。
这个后来被证实受贿4700多万元、名列全国受贿额之首的巨贪,
此时身边携带的,只有一个破帆布包。包里的全部物品,是一支胰岛素、两盒俄罗斯卷烟、两个干瘪的苹果和一本已经翻旧的俄汉小辞典。
李友灿的落网,显示了省委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是对所有外逃
的腐败分子的严正警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分子无论逃到哪里,无论逃到何时,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突然下落不明,到狼狈地被从俄罗斯带回,240多个昼夜,围
绕着李友灿出逃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2003年8月
地点:河北省委
【事件:李友灿突然失踪,省委书记白克明果断决策
2003年8月30日,一个普通的夏日,蝉鸣阵阵、暑热未消。晚9时
许,几辆警车悄然地穿过夜幕,向省委大院驶去……
2003年春季,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人员开始对省机电办有
关人员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8月初,省机电办一名工作人员突然自杀。随后的8月14日,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李友灿突然失踪,下落不明。
掌握进出口审批大权的工作人员自杀、失踪……这些不正常事件
的背后必然隐藏着重大经济问题。听了汇报,善于把握大局、运筹帷幄的省委书记白克明首先得出这样准确的判断,随后查证的事实充分证明这个判断是完全正确的。白克明果断作出决策:立即立案查处,必须限期破案,严惩腐败!
随即,由省纪委牵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安全厅等组成一
个代号为“0391”的专案组,对李友灿展开全面调查。省委政法委根据白克明的指示,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担任政法部门办案的总指挥,亲自听取抓捕工作情况汇报,指导侦查和抓捕工作,直接对省委书记负责。专案组明确了严格的保密纪律,抓捕工作初期,坚持每天一调度,重大情况随时协调。
省公安厅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负责对李友灿的抓捕。公安厅组成
的专案组,组长是副厅长曹爱平,近年来曾指挥侦破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副组长是刑侦局长魏晋虎,有着丰富的基层公安工作经验,曾直接组织侦破阜平杨新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部督办的杨新海系列杀人案;一线指挥由刑侦局刑侦处副处长王建礼担任,他对经济犯罪侦查和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有着超凡的技巧,曾破获过上百起大要案并多次立功受奖……
白克明和刘金国对专案组研究制定的缉捕方案多次研究,反复论
证,并指示省公安厅,将李友灿涉嫌经济犯罪外逃的情况上报公安部。公安部随即发出B级通缉令,重金悬赏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随后,专案组从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廊坊市等地抽调精干警力
百余名,对李友灿的家庭、社会关系,存款以及房产、车辆等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并将有关出境人员照片资料、首都机场有关国际航班的登机人员资料及安检通道的录像资料等,与李友灿的照片进行比对辨认。时间:2003年9月
地点:北京鹏润家园
【事件:大海捞针找线索,李友灿第一个落脚点被找到
据知情人介绍,李友灿经常周末进京小住几日,但没有人知道他
具体在什么地方落脚。
在偌大的北京城寻找一个人,真比大海捞针还难!整整一个星期
的昼夜奔波,廊坊市的60名民警又累又乏,但最让人心焦的,是连日奔波却一直没有任何收获。
2003年9月7日,廊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警蔡金龙在大队长王秀
如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北京西二环与南二环交叉口的鹏润家园。
蔡金龙精疲力竭地翻着售楼册,突然,2000年的售房底账上,一
个名字映入眼帘:李易!根据省厅提供的简单资料,李易是李友灿的儿子!登记显示,2000年8月,持李易身份证的人,用38万元购买了鹏润家园文苑A座504室一室一厅的住房。
小蔡和同事的心里一阵狂跳,但对李友灿是否住在这里,他们的
心里也没底。经多方走访物业管理人员,得到的信息是:“504室住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个子不高、皮肤较黑,但人挺客气,从来不拖欠水电、物业等费用。”
民警们将李友灿的照片请多名知情人辨认,确定那个中年男人就
是李友灿无疑。
民警们赶紧将这个消息上报专案组,曹爱平、魏晋虎决定,由王
建礼带队赶赴北京,加强对北京工作的调度指挥。
但民警们整整蹲了3天3夜,文苑A座504室的窗口,始终没有亮起
灯光,大门口和停车场也没有嫌疑人出现。信息反馈到省委,白克明和刘金国与专案组负责同志经过认真研究后决定,在北京市警方的配合下,依法继续进行侦查。
2003年9月13日,蹲坑守候的民警们获准进入文苑A座504室。
当办案民警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打开504室公寓厚厚的双层门时,
眼前呈现这样一幕:在这套装修极其豪华的一室一厅住宅里,进门处的保险柜门洞大开,保险柜前的地毯上,扔着许多已经撕断的银行用来捆扎纸币的纸条,还有100多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散落在保险柜的柜里柜外。
稍往里一点,一张凌乱的双人床上,扔着一本有关成克杰的纪实
文学。民警们小心翼翼地推开卫生间的门,发现:毛巾架上的毛巾,已经干透;盥洗台上的香皂,也干燥得出现了裂口……
李友灿跑了!
时间:2003年9月
地点:石家庄“0391”专案组驻地
【事件:顺藤摸瓜寻突破,李友灿涉嫌经济犯罪初露端倪
在省会石家庄闹市区,有一个闹中取静的场所,高高的围墙、严
肃的哨兵,给人几分神秘感。这里是某驻军单位,从2003年9月省委作出决定,“0391”专案组就驻扎在这里。
人过要留名,雁过会留声,李友灿怎么可能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
情况下从人间蒸发!省委书记白克明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与专案组负责人几经分析案情,果断决定,让办案人员通过调查与李友灿关系密切的人员,寻找追踪李友灿的突破口。专案组经过大量工作,一个叫白木的人的出现,使案件透出一丝曙光。
54岁的白木,男,省某投资公司退休职工,与李友灿既是河南籍
老乡,又是在部队服役时的战友,平时关系密切。
2003年9月17日,专案组将白木传唤到专案组办案地点。经过突
击审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白木陆续交代了李友灿在逃跑前的一些具体活动情况,其中包括两条极有价值的线索:2003年8月17日至18 日,李友灿曾带领白木在北京秘密活动,并给了白木3个手机号码,告诉白木说,“如果以后你听说我出事了,就打这几个电话,告诉他们我出事了,别的什么也不要说;2003年8月18日晚上,李友灿在北京东北方向的望京新城一高层住宅的一套房子里,交给白木40万美金,让他转交给河北某工程招标公司经理陈某,请陈设法将钱转给李友灿在加拿大留学的儿子李易。白木还交代,2003年8月19日清晨6时许,他看见一个人从望京新城的那个住处将李友灿接走,以后再也没有见到李友灿。
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专案组派人对白木交代的3部北京手机号
码进行调查,结果查实,3个手机号码的其中两个,使用者均为一个叫丁宁的人。
33岁的丁宁,是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与李友灿
有过业务往来。进一步调查发现,丁宁已于2003年9月15日离境前往新西兰,白木交代的那两部手机已经停机。
让办案人员感到庆幸的是,白木交代的另一部手机,目前仍在北
京使用。
时间:2003年9月
地点:北京北奥大厦
【事件:歌厅找到神秘人,李友灿与森华非法交易初步得证实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北奥大厦,是一个坐南朝北、集写字楼、餐
饮、娱乐、洗浴为一体的高层建筑。
2003年9月23日晚10时许,正在唱歌的刘习看见包厢的隔音门无
声地打开了,正待他要埋怨朋友们的磨蹭,没想到几名民警站在了眼前。
经审查,41岁的刘习是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丁宁
的专职司机。据刘习交代,手机卡是丁宁离境前交给他的,告诉他这张卡只能与丁宁一个人通话,不允许告诉任何人。根据李友灿交给白木电话号码时的嘱咐和丁宁将手机卡交给刘习神秘使用的情况推测,刘习很可能是李友灿与丁宁交往的重要知情人。但刘习对其他情况拒不交代。
追踪李友灿,能否突破刘习事关重大。对此,省委领导格外重视,
指示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限时摸清真相。面对着重重压力,曾参与侦破1993年衡水市110亿美金信用证诈骗案的专案组成员、省公安厅刑侦局38岁科长校书忠和专案组成员韩培曜,制订了周密详尽的审讯计划,充分合理地运用有限的证据,对刘习动之以情,晓以利害。3天后,刘习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
据刘习交代:2002年10月和2003年6、7月份,丁宁在北京鼓楼西
大街河北饭店停车场和当时森华公司所在地安华大厦停车场,分两次交给李友灿十几个装满现金的大旅行包,总计约两千万元左右,李友灿全部装在他自己驾驶的车内带走。丁宁出境前,刘习曾3次开车拉着丁宁,到石家庄市与河北汽贸公司一个叫朱冀蕾的女人秘密接触过。
刘习还交代,2003年8月上旬的一天,刘习开车拉着丁宁接过李
友灿,其间曾在北京望京新城的一家路边照相馆,为李拍摄过办理护照用的照片,李和丁还商量过出国事情。2003年8月19日晨6时许,刘习开车拉着丁宁到李友灿在望京新城中名为圣馨大地的租住处,接上李并将李送至燕莎友谊商城附近,后李友灿去向不明。
至此,李友灿可能出逃、并涉嫌巨额经济犯罪问题,初露端倪。
时间:2003年10月
地点:北京罗马花园
【事件:按图索骥大排查,李友灿关系密切人牵出“成功人士”
省委在指示专案组努力查明真相,固定相关证据的同时,始终没
有放松对李友灿的缉捕。专案组通过大量调查与排查,又一个与李友灿关系密切人浮出水面。此人叫刘飞,原籍湖南,东北某名校研究生毕业,曾在秦皇岛开发区工作,后因故下海经商,在北京做过汽车贸易生意,现在为石家庄某英语学校校长。办案人员发现,2003年8月19日清晨,刘飞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门前,与李友灿有过接触。
这说明,李友灿8月19日以前还在北京!
但就在专案组准备紧追刘飞顺藤摸瓜时,却发现刘飞也于200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