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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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哪些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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