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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标准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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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微事故 |
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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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事故 |
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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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故 |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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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大事故 |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

2007年河北国民经济和
广东高院:不符国情
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