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强读者:你朋友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捆绑、关押、扣留等拘禁手段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拘禁他人都是非法的。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有权立即扭送司法机关。这种扭送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拘禁行为。
本案中,小张偷盗价值800元的手机,根据有关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尽管小张偷了手机,你朋友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其关押长达24小时之久,侵犯了小张的人身自由权。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杨 骋 谢湘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