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昨日,六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因“绑”工头索要欠款,被海淀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惩处。法院分别判处其中四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6个月不等,另两人因情节较轻被宣告缓刑。
去年7月,余某承包了本市某工地两栋楼房的油漆工程,由于施工方一直拖欠余某的工程款,使施工最后陷于停滞。
为了索要欠款,去年10月11日20时许,余某指使张某等五人强行将施工负责人范某带走,关押在丰台区一出租房内,并多次对范进行了殴打。次日,几人多次通过电话向工地总负责人索要施工款,称收到钱后便放人。
当晚23时许,余某和一名同伙到约定地点取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此后,其余四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余某等人为索要欠款强行限制事主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