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想问一问,工伤一次性赔偿的问题,我父亲是一位二级伤残者,一次性赔偿能赔多少,分不分新旧工伤,就是说,20年前的工伤是不是一样可以享用一次性赔偿。(wing )
Wing:
你好!现就你的来信回答如下:
首先,工伤不分新旧,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原则上不能享受一次性赔偿。
其次,从你的来信中不能看出你的父亲是否已经享受原劳动部《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伤残待遇。如果已经享受,则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没有享受,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以下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本人22个月的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享受本人月工资85%的伤残津贴;3、在你父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最后,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护理费。
不知你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律师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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